根据常平公安分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优化指挥勤务运行机制,增强应急处突和快速反应能力,常平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录计划
计划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2024年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02
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岗位招录条件
铁骑岗位
1. 男性身高在1.75米及以上;
2. 户籍不限;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 年满18周岁,2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全日制大专生放宽至27周岁,全日制本科生放宽至28周岁);
5.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准驾 E 型车驾驶证,退役军人或警察类、体育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能服从单位岗位调配,能适应日常警务化管理、常态化体能训练,具备紧急召回、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轮值、夜班、出差执勤工作的条件。
交通协管岗位、巡逻接处警岗位
1. 男性身高在1.68米及以上;
2. 户籍不限;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 18-35周岁;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能服从单位岗位调配,能适应日常警务化管理、常态化体能训练,具备紧急召回、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轮值、夜班、出差执勤工作的条件。
综合内勤岗位
1.男性身高在1.68米及以上;
2. 户籍不限;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 18-35周岁;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能服从单位岗位调配,能适应日常警务化管理、常态化体能训练,具备紧急召回、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轮值、夜班、出差执勤工作的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身上无纹身;
4.须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历验证报告,高中、中专学历的需出具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应由人社局或当地教育局出具);
5.应聘人员需提供入职前1年内的社保缴费记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离职不足1年的;
11.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3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上午12:00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常平公安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报名入口
三、联系咨询:陈警官、叶警官
0769-83820399
04
招聘程序
01
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招聘小组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者应保持通讯通畅,工作人员将联系符合资格的考生前来参加考试,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符合资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前需携带以下资料:
1. 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
2. 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录用审批表(双面打印);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学历证明、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 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版)。
以上资料除第1、2、7项外,其他资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
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录用审批表
02
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体能测试。男性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4*10米折返跑;女性体能检测项目为800米、仰卧起坐、4*10米折返跑。
体测时间:2024年6月14日9:00,地点:常平公安分局机动队(地图搜索常平特警大队)
03
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根据考生体能测评成绩,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组织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2024年6月14日14:30,地点:常平公安分局机动队(地图搜索常平特警大队)
04
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心理测试须达标。
05
考察
参照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考察标准对考生进行考察。
06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应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07
办理聘用手续
由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政审等入职前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08
岗前培训
考察合格录用后,组织招聘对象开展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本公告其他事项解释权归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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