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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的公告
日期:2022-12-13 浏览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的公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加强我区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平安城区建设,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欢迎热爱消防工作的有志之士加入。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体能测试、理论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

招聘消防救援站专职队消防员共8人。

岗位职责:原则上安排到大队所属消防救援站从事灭火救援、执勤备战等工作,实行24小时轮班执勤制度。

(二)消防文员岗位:

招聘财务消防文员1名。

岗位职责:会计数据处理、财务预算及分析、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

(二)身高160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_221—2009)。(财务岗位人员可适当放宽身高及视力要求,身高150公分以上,纠正视力不低于4.6,裸眼视力不低于4.2)

(三)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必须为男性,年龄18岁-25岁(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12月25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消防退役人员或拥有驾驶证B2以上的人员可放宽至30岁)。

(四)消防文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必须为财务、会计专业或具备财务、会计工作经历(曾从事政府会计优先考虑)。同时,需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以上资格,并熟练掌握财会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等。

(五)本次招聘不限制户籍,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六)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1、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外,另享受消防高危补贴,年收入不少于七万元;消防文员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年收入不少于六万元。

2、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3、工作期间免费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人数实施三班轮换制,每天保证三分之二的人员留队执勤,三分之一的人员轮换休息,每月轮休天数不少于8天。轮休假必须在辖区内,并保证通讯畅通,遇紧急情况能立即归队。

6、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享受周末与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外部疫情输入,本次招聘工作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考生需在电子邮箱中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报名成功的,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1.网上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9:00至2022年12月25日17:30止(报名及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内容准确、完整,并在报名表照片栏中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考生本人证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考生本人页扫描件。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丢失者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代替)。

(4)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中全国技工院校毕业书查询照片。

(5)退役士兵需上传退役士兵证扫描件;烈士家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需出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烈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证明原件扫描件。

(6)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需持本单位或用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照片。

(7)《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3)。

(8)应聘人员需自愿在报名时间内,将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压缩包上传至邮箱2476565297@qq.com。

压缩包需包含以下内容: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签字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证明、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士兵证、烈属和随军未就业家属证明、近期正面同版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要求扫描件清晰,禁止拍照、缩放。

注:①报名表必须是.doc或.docx文件格式,电子版照片不予受理;

②1寸照片电子版证件照应以“姓名+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命名,格式要求为JPG,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其他材料照片要求准确、清晰、完整;

③以“姓名+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命名的压缩包文件通过报名,压缩包总容量不能超过5MB,请考生合理安排相关材料照片大小。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成功的,将在邮箱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者本人。上传资料缺少内容的,会以邮件形式反馈给应聘者本人,应聘者本人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所缺资料补全,逾期视为不合格。

(3)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毕业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次公告发布当天(即2022年12月13日)。

5.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财务岗位人员只需参加理论测试及面试环节)。

1.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对象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2)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共三个项目:1500米跑步、100米跑步、俯卧撑,每个体能测试项目仅有一次测试机会,达标为60分,成绩向下取整,三个项目有两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项目测评成绩=1500米跑步成绩×50%+100米跑步成绩×20% +俯卧撑×30%,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体能标准见附件4)。

体能测评成绩计入总成绩,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只组织1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为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及财务岗位人员。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灭火救援常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结果,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的,按相同分数入围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有纹身者一律不予录用。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考生所有报名材料须于考察时一并提交。属证件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属证明材料的,均须提供原件,且不予退回。政审考察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政审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进行为期至少3个月的入职培训,其中消防文员入职培训遵照工作职责岗位所需的日常工作业务进行跟班学习(文员培训期间,不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在本单位住宿)。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者,由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使用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文员不参与执勤备战,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高危补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间,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由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六、注意事项

(一)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需做好自身防护,考试前需按当地疫情防控办要求做好相关检查,并每日更新“粤康码”备查,考试当天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3364351

(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

15820166981(龚班长)

监督电话:0660-3366611

(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工作科)

附件:

1、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报名表;

2、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

3、政府聘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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