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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金融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10月引进2名财经金融类博士学位人员公告
日期:2020-10-14 浏览

根据“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汕尾人才工作方案”和“招才引智工作方案”,为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短板,推进汕尾金融高质量发展,经汕尾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汕尾市金融工作局下属单位汕尾市金融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引进2名财经金融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详见附件1);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0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当日,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当日,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当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待遇

(一)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发放补贴:全日制博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75万元,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85万元;

(三)统筹安排在汕尾市金融工作局工作,参与推动汕尾市金融改革发展和相关政策制定等工作;

(四)市委组织部对聘用人员进行长期跟踪培养,并择优选拔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人员,调任为公务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后,接收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汕尾市金融工作局将隔两个月的月初在单位门户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swjrj/)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者参考。

本次引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填写《汕尾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附件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档,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swjrb@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院校+专业(如:张三/暨南大学/金融学专业)。

附件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的学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报名表》;

2.享受择业期政策优惠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

3.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

4.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以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汕尾市金融工作局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组织面试。疫情防控期间,主要采取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视频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应聘者视频面试成绩及聘用结果。如确需组织现场试工考核的,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组织。

(四)确定意向。面试或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及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聘用。拟聘人选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适时递补,详情见“汕尾人才网”。

(六)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

4.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须提供在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学位)证书,且于2020年12月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四、视频面试时间及场次安排

视频面试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具体时间和场次以微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五、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科:0660-3366453。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机关党办:0660-3364300

附件:

1.附件1:岗位招聘表(定).xls

2.附件2:汕尾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来源:

http://www.shanwei.gov.cn/swsjrgzj/gkmlpt/content/0/634/post_634083.html#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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