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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日期:2020-10-05 浏览

  因我市发展改革工作需要,根据《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8]95号)规定,经研究,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即1989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详见《2020年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2)。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七)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八)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9:00至2020年10月14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对《2020年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无异议的参加报名,报考者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岗位代码等,按要求上传本人相片(相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者生活照)。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聘用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资格审核

  1.面试资格将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以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宜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如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对象进行审核,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名次且资格审核合格,则一同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依考试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工作严格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

  (三)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8]95号)规定执行。

  3.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处理,达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解除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前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3.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国外学历认证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公布首日。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6.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通知)。

  7.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有效期限为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计30天以内有效。

  8.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我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9.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660-337876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

  附件:1.汕尾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

  2.2020年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

  3.报考市直单位政府聘员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30日

  来源:

  http://www.shanweirc.com/1601449475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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